工程履约担保

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适用范围

      履约担保的担保范围、金额及期限在保函有限期内,被保证人在履约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给受益人造成损失,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在保函金额内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造价(中标价)3%~10%,具体金额按照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担保期限一般为合同约定工期,或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具体期限根据合同或业主要求确定。

优点

      一旦被保证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以向被保证人提供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经业主同意安排由新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商、分包商等来接替原被保证人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的最后造价超出原始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也可以在担保金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针对工程的某一阶段或某一内容也可以单独申请履约保证担保。如工程质量的履约保证担保、工程工期的履约保证担保等。